冀中星:非故意炸京機場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昨日開審,因不滿被東莞治安員暴打致殘而犯案的被告冀中星,由擔架床推入法庭,自辯指自己並非故意引爆,並為此感後悔,希望法院能給予機會。其代表律師則指事件無嚴重傷亡,希望當局不要追究冀刑責,案件將擇日宣判。法院外出現大批聲援冀中星的民眾,冀家則有五人旁聽,冀中星兄長受訪時更激動地為弟弟喊冤。

訪民聲援 兄激動喊冤

案件昨晨九時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開審,下半身癱瘓的冀中星被法警用擔架床推入法庭。冀今年七月二十日在北京機場引爆炸藥受傷,左手其後被截肢,法院昨特意安排兩名醫護人員在場,並允許冀臥床答辯。法院昨透過微博發布庭審部分內容及照片,庭上播放案發時機場監控錄像。檢方指冀案發當日引爆自製爆炸裝置,造成冀本人重傷,一名警察輕傷,構成爆炸罪,據刑法規定應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律師劉曉原則以刑罰較輕的「過失爆炸罪」為冀辯護,又提出事件中沒造成其他人死亡、重傷或財產重大損失,法庭甚至不應追究冀的刑事責任。冀自辯指因害怕警察搶走炸藥,所以將原由右手握緊的炸藥包,轉至左手,未料發生爆炸。冀對此表示後悔,希望法院能給他機會。

而冀中星受審吸引大批有過類似經歷的訪民到庭外聲援,部分人更認為冀中星無罪。到場旁聽的冀中星父親及兄長,開庭前接受傳媒訪問,強調冀中星在東莞蒙冤是受害人,打人者才應受法律制裁,惟當局一度阻礙傳媒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