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社會不公,同樣面對拆遷,權貴精英被法外容情,可以一拖再拖,而弱勢群體則遭遇野蠻對待,甚至以莫須有罪名被捕,拆遷面前貴賤有別,和諧社會從何談起?
北京「神醫」教授張必清在二十六層的樓頂違章興建佔地上千平方米的別墅,有山有水、怪石嶙峋、綠樹茵茵,儼如當代「花果山」,而且在建期間嚴重擾民,多次被投訴。由於此人是政協委員,當局無可奈何,城管調查五年無所獲,最大的難題竟然是「進不去門」。執法如此溫柔,令人嘆為觀止,假若張必清是無權無勢的普通人,城管還會如此客氣嗎?
相比之下,山東平度的一宗拆遷案卻是另一個結局,傳媒記者陳寶成為維護祖傳宅基地,遭當局百般打壓,甚至設下圈套,未審先定罪。陳寶成之所以慘遭厄運,皆因無權無勢,只是一介書生,沒有名流權貴為其撐腰,面對當局的強拆,只能落得個螳臂當車的不幸命運。
張必清與陳寶成的不同命運,折射出社會不公的嚴重性。城管之所以拿張必清沒辦法,歸根到底還在於此人有「能量」。就像《水滸傳》裏的林冲,揪住調戲自己媳婦的惡棍「扳將過來」,剛要掄拳,一看是高俅的兒子,「先自軟了」。張必清敢對鄰里放言:「我既然敢住這,我就不怕誰告」,敢對城管五次三番「調查」全當耳旁風,他顯然底氣十足。而平度當局敢無視法律,羅織罪名,其所恃者是陳寶成沒有靠山。
都說司法面前人人平等,但中國的司法大門朝錢開,無權無勢莫進來。司法部門執法的依據並不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而是「以金錢為準繩,以關係為依據」,誰給的錢多就讓誰贏,誰靠山硬就讓誰勝。同樣一個刑罰,權貴可以法外容情,逍遙法外,而普通百姓則罪無可赦甚至罪加一等。司法已成為權貴手中的玩物,窮人心中的夢魘。
最近內地不斷爆發令人髮指的血案,從廈門巴士縱火案,到北京街頭殘殺案,兇徒大多數為弱勢群體,他們有冤無處伸,有苦無處訴,上訪又被當作精神病,最終瘋狂報復社會,拿無辜者開刀。假如中國司法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貴賤一視同仁,平民百姓通過司法能夠維護自身權益,獲得公正待遇,這些人又何至肆意殘殺?社會又怎可能危機四伏、人人自危?
從這個意義上說,司法腐敗是社會戾氣爆發的始作俑者之一,但當局整治司法腐敗何曾下過重手?司法腐敗折射出當局到底是代表誰的利益,到底為誰服務這個深層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