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人體自燃現象(SHC)是指人體沒有與任何火源接觸下,身體突然起火,身體甚至可燒成灰燼。這現象最早記錄於十七世紀,三百多年來全球共錄得二百多宗疑似人體自燃個案。專家至今仍未能解開這神秘謎團。
一六七三年法國一份醫學資料,記載了史上首個已知的人體自燃事件。一名居住巴黎名叫米勒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餘下頭骨和幾根指骨。專家根據人體自燃個案分析,發現火勢局限於人體和附近環境,沒有蔓延開去;所有個案都發生在室內,且總是致命;死者往往身材肥胖,並且有酗酒惡習,而死亡時間常發生在喝酒之後。
對於人體自燃的成因,現時醫學界最為廣泛的解釋是燭芯效應(Wick Effect)。這是指醉酒或昏睡中的人,所穿的衣服遭火點燃,皮膚被燒脫落後,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濕後變成「燭芯」,而體內的脂肪就像蠟,源源不絕提供燃燒的燃料。這令人體像燭芯般慢慢燃燒,直至燒完所有脂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