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旗用於侵佔區域

「旭日旗」是帶有紅日和旭日光芒圖案的旗幟,為明治維新後及大日本帝國時期軍隊所用,現仍被自衞隊沿用。旭日旗與日本國旗「日章旗」設計相似,但多出散發的十六條放射狀光芒,狀似太陽,帶有旭日東升,不惜一戰的挑戰意思。

據悉,旭日旗於二次大戰常被用於象徵侵佔區域,如中國、韓國等,故被視為有冒犯意味的日本軍國主義象徵,有南韓人甚至與德國納粹旗相提並論。日本戰敗投降後,旭日旗一度被美國為首的同盟國限制使用,另有指日本皇室所用的菊花紋章,是承繼了旭日旗的精神。

而日章旗出現在公元八世紀,為天皇所用,當時也稱作「天皇旗」。由於日本人相信國家是天照大神、亦即太陽女神創造,故旗幟中心有紅色圓形太陽,象徵真摯、熱忱、活力和博愛,周圍白色象徵神聖、和平、純潔及正義。日章旗在一八七○年起普遍被視為日本象徵,惟直至一九九九年才正式成為法定日本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