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紅會涉勒索器官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紅會屢爆醜聞,四川一男子近日在陝西寶雞市意外重傷昏迷,因救治醫院無呼吸機,其家人四出尋機時,有自稱陝西省紅十字會旗下的「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人員,主動提供呼吸機,但卻要求家屬簽字捐獻患者器官,同意捐獻更有十萬元人民幣補償,否則隨時帶走呼吸機。網民痛斥紅會乘人之危,「形同勒索」。

《新京報》報道,四十三歲的四川男子張光興,上月乘火車途經陝西省寶雞市,期間意外跌出車廂重傷昏迷送院,由於被證實「腦死亡」,院方認為需器材協助患者呼吸,因醫院沒有呼吸機,家屬遂向其他醫院借用。

簽字認捐器官 否則取走呼吸機

之後有自稱「陝西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劉林娟來到醫院,並提供一台呼吸機給張光興用,但她要求家屬簽字同意捐出病人器官,及獲十萬元人民幣補償,呼吸機可使用至病人去世為止。若家屬不同意簽字,呼吸機就隨時被拿走。

報道指,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為陝西紅十字會旗下機構,而該呼吸機屬於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以捐器官作條件提供患者使用。此舉明顯有違衞生部有關器官捐獻應是自願、無償的原則。事件引發網民紛紛質疑陝西紅會是想救人,還是收購器官。有網民直言此舉是赤裸裸的脅迫和乘人之危,與勒索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