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維珍尼亞州患有唐氏綜合症的二十九歲女子哈奇(Margaret Hatch),因不想與母親同住,去年獲女僱主收留家中居住。豈料母親突然入稟法庭爭奪監護權,希望女兒居住在護理中心,但哈奇矢言「我毋須接受監護」,為爭取自主不惜與母對簿公堂。
哈奇的智商只有五十二,到六歲才懂閱讀,她五年前獲商店老闆莫里斯聘請,每周工作兩天。哈奇與母親羅斯相處不融洽,明言不想與母生活,父親理察德又無力照顧她。莫里斯去年八月成功為哈奇申請政府醫療補助,令她得以在其家居住。但不久羅斯與哈奇的繼父入稟法庭,要求女兒住在護理中心。
哈奇出庭作證時,稱自己只想與莫里斯生活,並高呼:「我不需要監護!」事件引起當地熱論,有團體支持哈奇爭取獨立生活的權利。法官下令哈奇暫時接受監護,需住在護理中心。案件下周一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