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新西蘭奧克蘭一名現年十二歲的少年遭同學的卅六歲母親灌醉,並與她發生性關係,女方更懷孕誕嬰。但在新西蘭,女性不會被控強姦罪名,該名母親就算入獄,罪名及刑期均較男強姦犯輕,惹來爭議。
事發於去年四月,當時十一歲的少年逃學到同學家中作客,期間同學的母親灌少年喝啤酒後,便與他做愛,之後數月兩人一直保持性關係,直至少年向學校校長懺悔方揭發事件。在社工及警方調查期間,女事主誕下了該少年的孩子,該嬰兒現受保護。
專家指女性施暴的傷害性並不比男性侵女低,男受害人一般認為他們不受社會重視。根據新西蘭法律,男性強姦犯可最高被判入獄二十年;但若犯人是女性,則僅會被控罪名較輕的性侵罪,最高判刑十四年。有關注組織認為,因施暴者的性別作不同控罪是錯誤的,促當局修改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