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民防隊前總監性賄判囚

新加坡民防部隊前總監林新邦,上月底被裁定一項性貪污罪成,昨被判入獄六個月。案情指五十三歲的林新邦接受三名商界女子口交等性服務,給予她們商業利益作回報,於去年一月遭撤職受查。法官准許林新邦以約九萬三千港元保釋,以便他考慮就判刑提出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