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1400萬豪宅不能住

【本報綜合報道】澳洲一對夫婦三年前豪花一百八十五萬澳元(約一千四百三十四萬港元),買入墨爾本一幢由貨倉改建成的豪宅,豈料該地只可商用不能作住宅,被市政府勒令搬遷。夫婦上月控告前屋主、地產經紀及律師欺瞞。

伯吉斯(Adam Burgess)及其妻博謝爾於三年前經地產經紀麥金農,斥巨款向前屋主格利森買下該幢由貨倉改建的三層高豪宅。該豪宅有三間睡房、兩個車房及天台花園,可盡覽城市景色。惟去年三月,夫婦入住不足一年即收到政府的搬遷令,指該地是商業用地,根據規劃不能作住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