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首個賭場最快2019建成

台灣的行政院昨通過博弈專法《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規定賭場必須在離島設立;又規定未滿二十歲者、有賭癮者嚴禁進入賭場,配偶、四親等(父子兄妹輩、祖輩、叔舅輩、堂表兄妹輩)皆可申請禁止親屬進入賭場。當局雖預計台灣首個含博弈特區的國際度假村最快將於二○一九年建成,惟至今仍未公布會發多少個賭牌,亦未有透露博弈特區會確實坐落在哪一個離島,但去年通過博弈公投的馬祖,開設首個賭場的呼聲最高。

台行政院昨通過《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草案明訂賭場只能設在外島,不可設置在台灣本島。

營運最長60年 稅率高過澳門

賭場會附設於國際觀光度假區內,賭場面積不得超過度假區百分之五;博弈業者應與度假區投資計劃申請人為同一公司,而賭場特許營運執照有效期限為卅年,約滿通過審查可延期一次,即可營運六十年,執照數量按離島所設置的度假區數量而定。

草案規定,博弈業者須按月上繳特許費,十五年內交百分之七,第十六年至二十五年交百分之八,第二十六年起交百分之九;賭場所在地縣市政府另徵收博弈特別稅,最高為百分之七。再加上營運後要繳交的百分之十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高於澳門現時對賭場徵收的百分之三十。賭客贏錢稅免徵廿年,第廿一年再作檢討。

為免民眾染上賭癮,賭場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將制訂自治條例,限制設籍當地、非從事賭場工作的居民進入賭場。而未滿二十歲、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任職於負責監督管埋博弈業相關機關人士,亦禁止進入賭場。而草案內的「防嗜賭條款」更倣效新加坡的做法,列明倘任何人因嗜賭、沾染賭癮或從事博弈而危害其利益,其配偶、四親等內的親屬,或最近一年內經證實是同居關係的其他親屬,可申請禁止其進入賭場。

4公司欲申牌照 審查需時半年

草案更規定,博弈活動須以籌碼或現金進行,博弈業者不得接受客戶以現金卡、信用卡或其他簽帳工具支付。賭場內禁止設置自動提款機、自動貸款機及其他提供預借現金服務的設備。此外,博弈業每年應將營業收入的百分之零點五交給主管機關作教育、社福等作公益用途,另交百分之零點五給嗜賭防制基金會。

轄下管理觀光局的交通部部長葉匡時表示,目前至少有四間博弈公司有意申請;倘立法院順利在本會期完成立法,今年夏天馬祖可開放業者申請,審查計劃約半年至一年可完成,加上五年興建期,預計最快台灣會在二○一九年建成第一座包含博弈特區的國際度假村。

駐台記者郭良傑、謝中凡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