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就是要討個說法!」唐慧在開庭前夕表示,狀告永州勞教委並索償二千多元(人民幣‧下同)完全不是為了錢,只想把理說清楚。唐又透露,女兒樂樂現已讀高中,雖被強姦和被迫賣淫一事已過去多年,但她長大懂事後回想起當年的不幸遭遇更感痛苦,目前她比較懼怕男性,並要母親將來不許強迫她結婚,似有不婚打算。
唐慧前日在接受內地媒體採訪時稱,她打官司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一個理。去年永州勞教委判她勞教了九日,按照每日一百三十元的國家賠償標準,加上精神損害費,合共就是二千多元。很多人不理解為何索償這麼少錢還要打官司,她就是為討個公道。
唐慧在今年一月還舉報,當地兩名警察當年有份強姦女兒,但至今未受法律制裁。唐表示,事件至今仍沒有結果,調查組要求女兒去指認涉事警察,但女兒不願意去,因為以前女兒已指認過一次,現在她不願再去面對那些人;唐亦不願冒險,讓女兒再受打擊。
唐慧一家現仍在永州零陵區一帶生活,她直言近年的經歷讓她感覺很累、力不從心,現只希望女兒一案中的兩名主犯盡快執行死刑,還女兒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