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國通緝的江西鄱陽縣財政局前官員李華波,前日被新加坡法院以洗錢、有辱新加坡聲譽,判囚十五個月。李此前在內地涉貪污九千四百萬元人民幣公款後,舉家移民新加坡,不久前遭舉報收受十八多萬坡元(約一百一十三萬港元)贓款,被當局調查。外界關注李會否被引渡回中國,惟兩國沒簽署引渡協議。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