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7年前姦殺案 疑犯二審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十七年前發生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姦殺案疑又是冤案,疑犯許榮洲一審被判刑十八年,台灣高等法院前日二審,認定許的自白、刑事局的掌紋鑑定報告等有重大瑕疵,在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可證明許榮洲涉案,改判許無罪,當庭釋放。據指案件發生後,首名疑犯、士兵江國慶被認定犯案,翌年遭槍決,經家屬多年陳情終獲平反。輿論斥台灣司法判決兒嬉。

鑑定輕度智障 自白書有瑕疵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指出,軍事檢察官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度偵訊許榮洲取得自白,但許描述的犯案過程不同,隔日現場模擬自白與之前檢方重啟調查後的三次自白亦不一致,許榮洲經醫院鑑定有輕度智障,認定自白書內容有重大瑕疵。

判決指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模擬實驗木條上的掌紋含有血液的結果是「很有可能」,但無法肯定;廁所內另一掌紋雖與許榮洲相符,但只能證明他曾進入廁所,不能證明他殺人。另女童死後下體遭尖銳利刃刺入,還刺穿腸,用手指性侵不可能造成如此傷勢,合議庭法官據此認定,許榮洲不是兇手,改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