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日開庭審理「深圳警魔」李才坤案,將擇日宣判。原在龍崗公安分局龍新派出所任警員的李,為立功升職,在去年七月故意策劃假搶劫挾持人質案,並開槍擊斃男「劫匪」。司法鑑定李在案發時無精神病,李在庭上則辯稱是為重塑警隊形象才犯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