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妻逼夫守「三從四德」

湖南湘潭市一名八十後男子疑因妻管嚴欲離婚,其後雙方經和解後,其妻不但無改善態度,反而強迫丈夫簽寫一份「新三從四德」保證書,內容包括「事事處處、時時刻刻不騙老婆;不對老婆耍酷,不讓老婆吃醋,吵架先要讓步」等不公平條款,日前更持保證書,請求法院給予確認。法院表示,由於保證書的內容存有封建陳舊思想,違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因此不能對該保證書予以確認。

該名要求丈夫寫保證書的惡妻姓王,三年前經人介紹,結識了孫姓男子,兩人迅即墮入愛河,但由於孫家在外地、家境貧窮,遂成為變相入贅女婿,婚後王家對女婿嚴格管教,孫不但每月需上繳薪水,還必須幫外母外父做家務。王前年產子後,王家更讓孩子的姓氏跟隨女方,令孫心存怨恨。

鬧離婚和解 簽不平等協議

孫為洩憤曾持刀企圖刺殺妻兒,隨後孫離家出走欲躲避妻子並要求離婚。經法院工作人員尋找及勸說下,孫最終肯回家和解。幾天後,夫妻倆手持一份寫有新版「三從四德」內容的《夫妻和解協議》及《保證書》來到法院,請求法院確認協議內容,並出示一份民事調解書。

法官斥封建思想 不予確認

該保證書內容包括,要求男方遵守「老婆出門要跟從、老婆命令要服從、老婆講錯要盲從」的三從,而四德為「老婆化妝要等得、老婆花錢要捨得、老婆生氣要忍得、老婆生日要記得」的規定,更列有一系列需百般遷就及愛護妻子的條款。

法官認為,新版「三從四德」存有舊封建思想,違反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則,不予確認。事件在網上瘋傳,不少女性依照該條例,要求男友或丈夫遵守,令人哭笑不得。有律師指儘管內容屬自願簽訂,但前提必須屬合法條款才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