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稚女沙特獸父僅囚數月

【本報綜合報道】回教世界男尊女卑,某些國家處理強姦案的手法更是令人咋舌。有沙特阿拉伯獸父姦殺女兒,監禁數月便獲准罰款出獄;阿富汗婦人遭親戚強姦,被控通姦之餘,最後更屈服下嫁強姦犯以換取自由。

曾多次上電視的沙特知名回教傳道人甘迪(Fayhan al-Ghamdi),去年十月把自己的五歲女兒拉馬虐待至死。驗屍官發現拉馬的身體多處骨折及燒傷,且曾被多次強姦。甘迪去年十一月被捕後,僅被監禁數個月。他其後支付了約三十萬港元賠償金給拉馬的母親,便獲准出獄。

據婦女權益分子稱,按照沙特的回教法例,男性即使把妻子或子女殺死,也毋須被判死刑。若今次案中死亡的是兒子而並非女兒,那麼甘迪便需付雙倍的賠償金。

阿富汗女被姦逼嫁犯人

在二○○九年因姦成孕的阿富汗女子吉納茲,上周終於屈服,嫁給強姦她的表姐夫。她當年被強姦後,反被當地法庭裁定通姦罪成,判監十二年,更在獄中誕下因姦成孕的女兒。為了重獲自由以及女兒的將來,吉納茲終於作出了痛苦的決定,於上周下嫁表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