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夜店環境侷促,過往世界各地不少夜店,都因有人在店內放煙花引起大火,樂極生悲。一旦起火,又因通道狹窄或建築違規,導致難以逃生,甚至引發人踩人,加重死傷。
近年因為燃放煙花而引起的嚴重夜店大火,包括○九年在俄羅斯彼爾姆市的夜總會大火慘劇,疑有人在周年派對中,違規在室內進行煙花表演,會場爆炸後陷入火海,群眾逃命時又發生人踩人,終釀成一百五十人死亡,是該國在蘇聯瓦解後最多人死傷的大火慘劇。
在○八年,深圳市龍崗區舞王俱樂部,同樣因煙花表演燒着天花板,引發火災及人踩人,四十四人慘死。美國羅得島有夜店在○三年時,因有人在店內放煙花致大火,一百人喪生,而○○年中國洛陽一座商廈地下室施工現場起火,濃煙湧入四樓的歌舞廳,廳內三百零九人窒息死亡。而較近期的意外,是印尼泗水一○年的夜總會大火,造成十一人死亡,當中包括一名澳洲籍香港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