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鎮城管執法隊長 受賄判囚14年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和廣州亦揭發有官員涉貪腐下台,前廣州白雲區太和鎮城管執法隊長王寶林,因收受賄賂和擁有無法解釋財產逾千萬元(人民幣‧下同),昨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十四年。而深圳市委衞生工作委員會書記江捍平,昨亦被證實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調查。

賄款連不明財產逾千萬

法院指出,王寶林在○九年至去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查控和清拆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過程中,先後收受四百多萬元賄款、五百克黃金製品。其銀行帳戶先後存入二千多萬元,扣除受賄所得和合法收入,王仍有近七百萬元無法說明來源。法院決定追繳其逾千萬元非法所得和五百克黃金上繳國庫。

另外,深圳市紀委昨證實,江捍平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深圳自六月起在衞生系統發起大規模反腐行動,除江以外,至今先後已有九名正副醫院院長及七名科室負責人,因涉商業受賄等被捕。

另外,有網民近日圖文並茂發貼爆料,指安徽阜陽市國家級貧困縣臨泉縣前建設局副局長王冲林,擁有幾十套房產和多間位於黃金地段的商舖,另有多輛名車,資產至少逾億元。網民大呼王又是一個「房叔」;臨泉縣建設局證實網貼照片是王冲林;縣紀委現已就事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