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倡「有條件赦免貪官」惹爭議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近期屢爆官員涉違紀貪腐受查,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建議,對官員財產公示實行「有條件赦免」,即官員匿名清退賄款後,可赦免其罪,以此換取貪官支持政治改革。另有專家提出建「廉政特區」,試驗赦免退贓官員成效。網民批評有關建議是縱容貪官。

望換取支持政改

《京華時報》報道,李永忠日前在接受該報訪問時指,現在公示官員財產,無疑只會讓他們成為政改的阻力者和對立面。他建議應實行「有條件的部分赦免」,即腐敗分子將收受的全部賄賂匿名清退了,並且在案發後,經查實退回的贓款與實際情況完全脗合即可得到赦免,並藉以換取這些官員支持政改。

而日前在廣州中山大學舉辦的「第二屆中國廉政制度創新學術研討會」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亦建議中央授權成立多個「廉政特區」,在區內實施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和「有條件部分赦免」政策,集中處理歷史積累的腐敗問題。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副教授張紅霞在座談會上發表一項研究報告,指調查一百三十多名開發商後,發現內地地產商對官員的行賄檔次分明,不同官員有不同的行賄價目。科級五千至一萬元,處級兩至三萬,局級幹部則需要五萬元或以上。

學者憂使腐敗合法化

「有條件赦免貪官」建議引起各界熱議,北京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張宏良昨向本報記者表示,此舉根本不可行,只會使腐敗合法化。他指出,絕大部分貪官已將贓款轉移海外,此舉將令貪官更容易洗錢,只要退一點賄款,就可「漂白」大部分黑錢。而大批網民更加質疑該項建議,無異是縱容貪官放膽貪污,另外對已經服刑的貪官亦都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