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錢交租婦登廣告賣器官

西班牙一名四十四歲殘障媽媽,近日因未能交租及支付女兒學費,無計可施下竟私自在網上刊登售賣自己器官的廣告。雖然她每月獲發約四千二百港元援助金,但仍生活困苦,索性出售一個腎、角膜、一邊肺和一片肝。不過,由於販賣器官屬違法,廣告至今無人問津。若她因賣器官被捕,可被判監十二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