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再揭發官員強佔民眾農地興建豪宅,東莞中堂鎮一名陳姓村書記被指涉濫權私吞民田,在村內建成近萬平方米豪宅。宅第更佔全村七十分之一土地,相等於百多棟民房總面積,當中更設有泳池、人工瀑布、籃球場、假山等。事件經媒體曝光引起各界高度關注,涉事村書記則聲言土地來自合法租買,惟未能釋除外界疑慮,紀檢部門正調查事件。
網上日前有爆料網貼指,中堂一村村書記陳耀根在村內坐擁接近一萬平方米的豪宅,惟該村的總面積僅七十萬平方米,附近民房平均亦只佔六十至一百多平方米的面積。因此僅陳的豪宅佔地已相當於村內七十分之一的面積,為過百棟民房的總面積,佔地甚廣。
網貼更稱,此豪宅為陳出任村書記第三年時修建;該地段原為村民菜田,陳獲委任後疑濫用職權,私吞土地,打造奢華的享樂場所。據傳,豪宅內有一條將宅第與周遭民房分隔的河涌,儼如護城河,直通出豪宅外的溪流。豪宅內長駐五名工人,包括清潔工、園林工及保安等。
有媒體接報後前往採訪,發現該名村書記的宅第四周被高牆團團圍住,牆上設有多個閉路電視的監察鏡頭,守衞森嚴。豪宅由多個設施場地組成,宛如莊園;除了別墅主體外,當中設有保安室、泳池、假山、人工瀑布、籃球場、雞鴨飼育場、金魚池、草坪等,與附近民房成強烈對比。
事件曝光後,網民對陳的誠信存疑外,亦揶揄對方窮奢極侈。陳為闢謠稱,別墅所佔土地原為村內男丁獲分配的建房地。他於○六年以每平方米三百五十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從四戶村民處收購土地後再建成別墅;別墅本身只佔三百八十多平方米。陳又表示,別墅外的設施場地屬村集體土地,原為其親弟向村委會租來種植花草。
該鎮宣傳辦主任陳偉稱,陳耀根對別墅所佔土地持合法土地證,而別墅外土地亦確實租予陳弟卅年。當局表示,陳弟簽下租地契約時,陳耀根亦未任村委會幹部。但基於事件引發廣泛關注,鎮紀檢部門已介入調查。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