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警強姦突國女反被告

【本報綜合報道】突尼斯一名廿七歲女子指控兩名警察上月初強姦她,警員否認此事,更反告她與在場的未婚夫有猥褻行為,令民眾憤怒。案件前日在法庭提堂,女子上庭時獲數百民眾示威聲援。

指與未婚夫有猥褻行為

女被告前日圍上絲巾、戴上墨鏡出庭,哭着懇求大眾支持她。女被告指,三名警察截停他們,其後一名警員將未婚夫扣上手銬,押往提款機提取現金;另外兩人則將她拉到汽車後座強姦。有消息指,涉案警員向法庭稱她與未婚夫事發時在車內性交,女被告與未婚夫若罪成可被判監半年,代表律師堅稱她才是受害者。

涉案警員同時被控強姦,等候審訊。法院門外聚集示威的民眾,包括國會議員、學生、律師及教師,要求公平審訊,他們擔心去年在革命後上台的政府由回教政客主導,不願保護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