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州一名王姓女子,去年五月租住珠江新城星匯園兩個住所,後改裝成培訓場所,共有三名工作人員,平時極少在此煮飯且不住人,但其中一個住所自去年十一月起至今,水費竟增長四十倍,其中六月和七月的水費單顯示,用水量高達四百八十九噸,加上三百元(人民幣‧下同)排污費,共需繳交一千三百元。
王女及後向物業管理反映,自來水系統經檢測未發現漏水現象,但天河區水務局卻堅稱是漏水所致,但又不派人上門檢查,並要王先繳交該筆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