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包克明報道】壹傳媒官非又敗訴!台灣《蘋果日報》二○一○年六月刊登涉槍擊兇案未成年疑犯姓名與照片,遭台北市政府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定罰款三萬元新台幣(約八千港元)。《台蘋》不服判決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認定裁罰有理,判決《台蘋》敗訴。
前年五月,台中地區翁姓黑幫大哥遭人槍殺,警方調查發現廖姓少年涉案,發布通緝傳單。而《台蘋》於翌月十五日刊登翻拍自少年疑兇中學畢業紀念冊的照片。台北市政府認為廖某尚未滿十八歲,《台蘋》報道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因此裁定罰款。
此外,台灣《壹週刊》也因刊登該少年疑犯照片與姓名,遭台北市政府裁定罰款三萬元新台幣。《台壹》不服,向高等行政法院起訴台北市政府,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有理,八月已判決《台壹》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