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廿六歲離婚婦人為爭取六歲兒子的撫養權,指控前夫為兒子準備的午膳中,只有果醬三文治及太多薯片、雪糕,難以滿足挑剔的兒子;她又指食物盒內的生果未曾批皮切開,兒子不能進食。她稱前夫缺乏時間照顧兒子,而且對兒子的心理及成長需要欠缺洞察力,法庭最終判她勝訴。(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