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多個執法部門,要求包括的士司機不佩戴安全帶、企業對國家統計法規學習不夠等違法違規人員,在當地一份晚報,自費六百元人民幣刊登檢查及道歉信,採用部門包括統計局、醫保中心、環城高速營運公司等。
有關部門稱登報檢查是上級領導的命令,以前採用其他處罰效果不明顯,此規定能夠起宣傳及警示的作用,並指稱登報檢查並非「行政處罰行為」,乃是「行政管理的方式」。
有律師表示,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違法人員在報章刊登檢查及道歉信沒有法律根據,執法部門不能創設行政處罰的種類,並指檢查內容侵犯個人尊嚴及私隱,應該立即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