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被姦幼女上訪 母判勞教年半

轟動一時的○六年湖南永州十一歲女童被迫賣淫案又起波瀾!受害女童樂樂的母親唐慧,上周四被警方送到勞教所接受一年半勞動教養。樂樂案律師甘元春指,唐是因不滿有警員涉嫌偽造立功情節,圖幫樂樂案其中一名主犯減刑,多年來一直上訪,故才被指擾亂社會秩序判勞教。當地警方則拒作回應。

唐慧的丈夫張輝表示,上周四早上唐上班不久後,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民警通知她到局內辦點事,之後她獨自一人去了零陵分局。不久後,四名民警便到訪張家,要張交出唐此前上訪投訴的全部材料。唐當晚徹夜未歸,翌日早上,張接到零陵分局通知,要他到該局簽字,他抵達後才獲知唐已被送到株洲市白馬壠女子勞教所,將接受一年半的勞教。

甘元春其後在微博指出,零陵分局是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將唐慧送去勞教。事件起因是零陵分局民警魏曉暉在樂樂案審訊過程中,曾提供證明指該案主犯秦星被關押在看守所時,曾救下欲上吊自殺的女子周蘭蘭,有「立功表現」,希望法院對秦減刑。但周其後現身表示從沒自殺,而魏只獲黨內警告處分;此外該案中多名涉瀆職警員亦沒受到嚴懲,引起唐不滿上訪。

被拐時11歲 逼賣淫接客逾百次

網民怒斥,當局將唐慧送去勞教明顯剝奪民眾申訴權利,質疑當局害怕被唐揭出更多黑幕。零陵分局局長鄒富林被媒體致電問及事件時,僅以「事情正在調查」作回應,隨即掛線。永州市公安局則稱,會將網民質疑向領導反映。

樂樂在○六年、僅十一歲時遭拐走強姦,隨後被帶到秦星經營的賣淫場所禁錮賣淫,三個月內接客逾百次,還遭該場所四名「打手」輪姦毒打;家人後假扮嫖客救出樂樂。包括秦在內的兩名主犯後被判處死刑,其他五名疑犯被囚十五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