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影業大亨邵逸夫的姪孫邵在禮,上月承認於一○年十月,在新加坡一間酒店付出三千港元肉金嫖雛妓,當地法院昨日判處他監禁三個月,法官准他以一萬新加坡元(約六萬二千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在新加坡嫖妓屬合法,但○八年訂立的新法例禁止與十八歲以下妓女發生性行為。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邵在禮聞判後神情凝重,通過代表律師表示要上訴。
代表律師曾解釋指,邵在禮光顧的嫖妓服務網站,確實聲稱案中女子已滿十八歲,邵因而不知道被對方蒙騙,與實際年齡十七歲的少女性交,故要求輕判。
不過,法官裁決時表示,不能同意邵在禮犯下的是「誠實而合理的錯誤」;又指出摘邵在禮「粗心大意」,從來沒要求該名妓女的年齡證明,以保護自己免於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