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影業大亨邵逸夫的姪孫邵在禮,於新加坡法院承認付出三千港元肉金,與一名未成年妓女發生性行為,最高面臨七年監禁。其律師辯稱邵在禮並不知道妓女未成年,要求法庭輕判。
四十一歲的邵在禮為新加坡知名商人,他昨日出庭時面容憔悴,承認前年十月於當地一間廉價酒店,與一名十七歲雛妓性交易,事後付了少女五百新加坡元(約三千港元)。根據法例,邵在禮最高可被判入獄七年和罰款,案件將於七月三十日宣判。
邵在禮已婚,與前任妻子育有兩名分別十三歲及十一歲的女兒,於今年四月被落案起訴。其代表律師要求法官輕判罰款,指邵在禮嫖妓時以為對方已滿十八歲,應因不知情而獲免去刑事責任。代表律師又強調,邵在禮並沒有因其家庭背景向法庭要求特別待遇。
邵在禮是第四名承認與案中同一雛妓性交的男子,此少女於一個現已廢除的色情網站上推銷其性服務。新加坡於○八年立法禁止嫖雛妓,連同邵在禮在內,共四十八名男子因而被起訴,疑犯當中包括公務員、前校長和外籍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