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移民法涉種族歧視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亞利桑那州早前出台的新移民法掀起多方爭議,美國最高法院前日推翻三項條款,但保留了其中一條關鍵及最具爭議的條款,即警方可截查懷疑是非法移民的身份。有人權組織批評此舉將會造成嚴重的種族歧視,亦有濫權之嫌。

法院前日推翻的三項條款包括:要求所有移民必須向聯邦政府辦理登記手續,及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沒有工作許可而找工作或打工的非法移民列為違法,授權警察在沒有拘捕令下逮捕任何他們認為應予遣返的移民。但獲保留的條款:允許警察有權對任何被懷疑是非法移民者進行盤問,檢查其移民身份,則被指是最具爭議。

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在判決書指亞利桑那州的條款與聯邦法律有牴觸,認為有關移民的法案應由聯邦政府決定。有人權組織指會繼續打官司,因該法例會造成濫權。總統奧巴馬發聲明,對法院判決感高興,但亦對保留的爭議條款表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