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市茂港區人民法院前院長嚴得,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包庇黑社會、枉法裁判等罪,昨被江門市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指,嚴得在○一至○九年間,共貪污七百五十六萬多元人民幣;但他在宣判後指,判決書部分事實不符,當場提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