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例 軍幹部需上報資產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軍方加強反腐倡廉力度,中央軍委近日頒布新規定,要求軍隊領導幹部必須上報收入、房產及投資情況等。軍報指出,此舉是為健全完善軍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制度。

上報資料必須經審簽

《解放軍報》報道,經過中央軍委的批准,總政治部、軍委紀委日前印發了新修訂的《關於軍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修訂明訂,軍隊領導幹部上報個人資料的時候,除了新增收入、投資、房產情況外,上報資料亦必須經審簽制度、調查核實,也規範上報資料查閱範圍、查閱程序和要求等。

報道指出,此規定為健全完善軍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制度成果,是進一步嚴格軍隊領導幹部管理監督的實際舉措,可望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推動軍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