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或低於最低工資
公署上周代表八名捷星的泰國及新加坡籍機組人員入稟,他們皆是由澳航有份擁有的亞洲招聘公司代為聘用。公署表示,捷星支付給該八名負責澳洲國內航線的機組人員的薪金,多只及澳洲本土員工的一半,部分員工更只獲支本土員工薪酬的四成,低於澳洲法定最低工資,拖欠的薪金已達近七千六百澳元(約五萬八千港元)。
公署專員表示,將來可能為捷星旗下三百名國內航線的海外員工追討薪酬。聆訊於八月十七日召開,捷星發言人前日否認指控,指有關員工負責的航線全部涉及國外航點,不屬國內航線,因此是按受聘當地的薪酬條件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