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維珍尼亞州的一名縣行政司法長官,二○○九年競選連任的時候,因不滿其六名助理於政敵的facebook競選頁「讚好」(Like)而將他們炒魷。六人告上法庭,法官近日裁定他們敗訴,指「讚好」不等同言論,故不受憲法保護。
被炒的六人本為維珍尼亞州漢普頓縣的行政司法長官羅伯茨工作,但遭他以「影響辦公室和諧及工作效率」為由解僱他們。六人聲稱羅伯茨的做法違反憲法中第一修正案,入稟法庭。但區域法官指在fb讚好未涉及文字或語言,並不等同發表言論,故不受憲法中言論自由條款的保障。至少一名原告表明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