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江西省近年貪腐案件不絕。該省政協原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統戰部原部長宋晨光涉嫌受賄案,昨日在山東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法院將擇日宣判。宋被指利用職務之便,藉協助他人承攬工程等名義,受賄一千二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涉貪時間長達十三年!
根據檢察院的控罪書,五十九歲的宋晨光涉嫌於九八年至一○年,於歷任江西省建設廳副廳長、廳長,江西宜春市市長、市委書記,江西政協副主席及中共江西省委統戰部部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受賄。
他透過幫助多間企業及個人承攬工程、獲取商品代理權、提高房地產開發的地積比率、以及職務晉升等,收受賄款、贓物等折合一千二百六十多萬元。
昨日的庭審上,公訴機關出示了宋涉嫌受賄的罪證,辯方則傳召證人為宋辯解。因案件涉及省部級高官,且涉貪年期長達十三年,吸引不少媒體和民眾到庭旁聽。宋部分親屬出席了庭審。法庭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