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活瀕死者 台醫失誤判賠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多年前因收治「人球案」中昏迷女童邱小妹而聲名大噪的梧棲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醫生李明鍾,因七年前搶救一名車禍昏迷的病人,近日遭家屬指摘涉醫療失誤。案件日前於最高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指他及醫院需為事件負責,並賠償三千三百四十一萬元新台幣(約八百三十五萬港元),醫界錯愕。

手術後未發現顱內出血

七年前,台中男子陳仁傑因車禍重創,當時已嚴重昏迷,死亡率也超過六成。但醫生李明鍾當時仍與另兩名醫生立即動刀治療,成功救回陳一命。未料事後家屬指控,醫生手術後未為病人放置腦壓監測器,未及時察覺其顱內出血,造成陳全身癱瘓、雙眼全盲。

經家屬告上法院,法院二審宣判醫院和當時治療的三名醫生,需賠償逾三千萬元新台幣。此判決震撼醫界,認為放置腦壓監測器有一定程度風險,李明鍾等人並無缺失。

神經外科的醫界代表預定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摘法院懲處好心救人的醫生,擔心在未來醫生都不敢貿貿然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