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八日,疑犯石柏魁於故宮博物院內,趁人不備潛入齋宮內的夾道處,伺機犯案。當晚八時許,石截斷齋宮配電室安防系統電源後,採用撬鎖、破窗、破牆等手段進入誠肅殿,打破展櫃及竊取《交融—兩依藏珍選粹展》的九件展品。
三件未尋回
石當晚逃離途中,先後將五件展品遺落或丟棄於故宮。他翌日銷贓未果,又將剩餘的四件展品分別丟棄到垃圾桶及路邊,當中三件未尋回。法院認定,石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盜竊展品,情節嚴重、對社會具極大的危害性,應處十年以上徒刑。但他並非預謀犯案,且事後坦承犯罪,因此從輕處罰。
據指一九六二年起,包括石在內共六名故宮大盜落網,當中兩人被判死刑、三人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