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大廈空間權有價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紐約市房屋售價驚人眾所周知,原來連大廈之上的空間亦價值不菲,甚至成為炒賣項目,利潤拍得上出售實實在在的樓宇。

價值等同地價一半

紐約市對大廈高度嚴加限制,以確保鄰里景觀不會受阻,但容許業主把大廈尚未發展的高度「空間權」出售予左右鄰大廈。隨着需求增加,而新建大廈高度又受限制,空間權變得奇貨可居。紐約市政府在二○○五年修例,容許市內High Line Park一帶大廈的空間權轉讓予其他區大廈,因而令到買賣空間權生意更加大有可為。

紐約一家地產公司負責人納爾遜表示,大廈的空間權一般約相等於其地價一半。他指其公司去年斥資約五千七百萬港元買下一幢五層高、面積四千平方呎的空置舊樓,近日打算出售大廈尚未發展的二萬平方呎空間權,預期可獲利約七千八百萬港元,相當於出售一座五層高空置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