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在上月中審議並通過《拘留所條例》,下月一日實施。但新例並無納入諮詢得來的「收拘十二小時內通知家屬」及拘留所警察侮辱、體罰、虐待被拘留者的相關問責條款,被網民質疑缺乏約束力,無從追究違例警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