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官方傳媒公布,去年七月終於自加拿大遣返中國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已因涉嫌走私、行賄犯罪被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但暫時未知具體開審日期。
去年七月二十三日,潛逃加拿大長達十二年的賴昌星被遣返中國後,廈門海關緝私局依法對其執行逮捕。於去年十二月底,廈門海關緝私局和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方面消息,針對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已經完成調查。
據指出,相關部門認定賴昌星於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間,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種設備及其他貨物,賴昌星本人或指使他人,先後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賴昌星已供認不諱。
廈門遠華走私案被認為是建國以來最大的一宗經濟犯罪案件,涉及金額超過五百億元人民幣,逃稅金額逾三百億元。二○○○年,賴昌星舉家使用香港護照抵達加拿大後,展開長達十二年的難民申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