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菲傭駐美台女官周內遣返

【駐台記者包克明報道】涉嫌在美國虐待菲傭的前台北駐美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經美國當局羈押七十八天後,昨再次出庭。法官昨天終接受其認罪協議,劉最快可望本周內被遣返台灣。但台灣的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劉返台後仍須接受調查。

須付拘留期間費用780萬

六十四歲的劉姍姍被指控虐待菲傭,長期強迫菲傭加班、剋扣工資。去年十一月十日,她遭美國聯邦探員以外傭合約詐欺罪嫌拘捕。案件同月開審,雖然劉的律師提出認罪協議,但主審法官未即時接納。

劉昨上庭時,身着橘色囚衣、戴手銬、扣腳鐐。她在庭上哽咽發表聲明認錯,且已對兩名受害菲傭共賠償約六十二萬港元。法官判其支付拘留期間的開銷、開庭費、遣返交通費,共約一百萬美元(約七百八十萬港元)後,可於日內遞解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