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法國巴黎上訴法院日前維持原判,裁定十三間國際香水品牌公司及三間香水批發商,因串謀抬高價格罪名,須繳付合共四千萬歐元(近四億零八百萬港元)罰款。
被罰款的十三間香水公司包括:雅詩蘭黛、歐萊雅、歐洲資生堂、Jean-Paul Gaultier、Issey Miyake、Chanel、Hermès、Christian Dior、Guerlain、Clarins Fragrance Group、Clinique、YSL及LVMH旗下香水品牌。
案情指,法國競爭委員會○六年指上述公司及批發商,於九七至二○○○年達成協議,停止旗下產品的價格戰,並用廣告收益威脅批發商以品牌定下的價格出售產品,違反自由競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