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遣返粵商詐騙囚15年

【本報綜合報道】首名被加拿大強制遣返中國、被公安部列為十大詐騙通緝嫌犯的廣東商人曾漢林,涉嫌以資產重組、借殼上市為名,詐騙六千八百萬元(人民幣‧下同),昨日在四川成都中院一審判監十五年,罰款二百萬元。曾漢林兒子堅稱父親清白,將提出上訴。

與賴昌星齊名

案情指,曾漢林為前廣東飛龍集團董事長,飛龍集團九七年收購成都聯益集團持有的成都聯益實業股份公司四成股權,總值六千八百萬元,並把旗下子公司併入該上市公司。成都聯益集團兩年後報案指飛龍集團以股權抵押貸款,並拖欠收購款,警方以合同詐騙罪立案偵查,案件被稱為中國最大股權詐騙案,轟動一時。

曾漢林及家人其後攜款逃亡加拿大,被公安部列入十大詐騙通緝嫌犯,與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等齊名。

六十六歲的曾漢林,潛逃期間多次申請難民身份,但遭拒絕,中加兩國政府經過十二年談判,去年二月把曾引渡返中國,案件去年十一月開審。

曾漢林的加拿大代表律師稱加拿大政府對審判是否公平高度重視,將作為日後是否繼續遣返的參考。曾漢林家人批評當局不准媒體入法庭旁聽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