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聞自由空間有限,媒體越省報道漸漸成為輿論監督的主流。然而,湖北省委竟然以所謂「規範採編」為由,勒令媒體不搞異地監督,不搞越省監督採訪,企圖將新聞自由的萌芽扼殺於搖籃中,簡直是大開歷史的倒車,不知今夕是何年。
所謂異地監督,指的是媒體不揭本地之短,專爆外地之醜,這種「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做法,是內地傳媒界通行的潛規則。譬如,搶先曝光粵省貪官醜行,一定不是廣東媒體;緊盯不放「藥家鑫殺人案」,也不是陝西媒體所為;「鄧玉嬌怒殺淫官」,湖北傳媒低調應對;上海靜安區大火,廣東傳媒報道的篇幅總量佔全國三成以上。
權力之下,莫非王土。內地媒體作為官府喉舌,以聽話服從為天職,尤其是地方媒體,直接受當地宣傳部門管轄,既要顧及維穩大局,又要維護官員政績,要監督當地官府或官員無異於自丟飯碗,比登天還難。這就逼得媒體迂迴包抄,異地採訪,在管轄權力之外進行監督,外地官府鞭長莫及,媒體監督才有了難能可貴的細微空間。
事實上,近年內地媒體踢爆官場腐敗、社會醜惡的報道,大部分出自異地監督,從「吹假哨」到孫志剛案;從三聚氰胺到坑渠油氾濫等,為普羅大眾和輿情所肯定。可以這麼說,在一個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度,你揭我短,我爆你醜,異地監督不失為開放自由的創新之舉,是言論自由的萌芽。
然而,如今連「異地監督,越省採訪」的權利也被剝奪了,本地官員得罪不起,外地衙門又不讓碰,地方媒體還能監督誰?豈不都成了無牙老虎?如果各地都倣效湖北做法,媒體只能歌功頌德,粉飾太平,權貴豈不是可以無法無天?
湖北當局率先禁止「異地監督」,表面上是不給他人「添亂」,實際上是拒絕別人越省監督自己,維護「佔山為王」的利益。不說別人,就講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當年在北京兩會被女記者追問「鄧玉嬌案」時,惱羞成怒,當眾奪下對方的錄音筆,質問:「你是哪個媒體的?」省委書記怕監督都成這個樣子了,湖北省委倒行逆施,與新聞自由為敵,與民為敵,又何足為奇。
國家領導人說過,一個政府不應該怕人民,應該創造機會讓人民監督和批評政府,同時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事實證明,這些都是空話、假話,否則,湖北省委怎麼敢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