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1/3離婚夫婦藉口 fb拆散鴛鴦

社交網站facebook已成為了方便友人間通訊互動的平台,但它同時竟被當成為夫婦申請離婚時的理據。英國一家律師行統計顯示,當地三分之一的夫婦離婚時會歸咎於fb。當中不少夫婦要離婚前,都曾在fb發現伴侶講大話或做出越軌行為。夫婦們日後若需對簿公堂,fb的內容更會成為呈堂證據。

英國《每日郵報》報道,英國一間律師行旗下網站Divorce-Online公布統計顯示,律師行在過去一年接到五千宗涉及行為問題的離婚訴訟,當中三成三人在離婚申請書中曾提及fb一字。在過去兩年,包含fb一字的牽涉行為問題離婚訴訟案例,更大幅增加五成。

fb被不少夫婦引用在離婚申請內,大多是因為人們在fb上,發現另一半與他人調情、瞞着對方到處狂歡,以及見了一些不應該見的人等。

Divorce-Online總監基蘭(Mark Keenan)指出,fb已經成為人們間溝通的主要渠道,想發展婚外情或與異性調情,fb就是最容易的平台:「人們在fb與前度通訊,起初只是單純對話,但是最後卻惹出麻煩。」

律師哈欽森指出,當離婚涉及行為問題,令夫婦需要對簿公堂時,fb上的資訊便會成為證據。她表示:「若你要投訴另一半有酗酒問題,若他/她曾在fb上透露自己到處狂歡,那便可以成為證據。」

影響財產分配及撫養權

基蘭亦警告正在辦理離婚的客人,不要在fb胡亂上載東西或留言,因為這一切都會影響財產分配及子女撫養權的裁決。網民對此紛紛表達意見。有女網民聲言,常遇到一些有家室的陌生人留言調情,感到十分反感。有人則認為,夫婦間互不信任才是問題,要越軌總有途徑,不應該將責任歸咎於fb。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