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告分別是四十三歲女律師埃里克森、馬里蘭州律師奈曼和中介人錢伯斯。案情指,埃里克森等人招請女子,安排她們到烏克蘭接受人工受孕,再返回美國,並於懷孕約半年後,向可能成為「買家」的美國夫婦作虛假陳述。他們聲稱,胎兒沒有人領養,願以約七十八萬港元讓他們收養。
非法獲利54萬
法庭文件顯示,代母報酬由約三十萬至三十五萬港元不等。控方更相信,埃里克森已從非法勾當獲利約五十四萬六千港元。據報埃里克森須將向十二對受騙夫婦各賠償約七萬八千港元,以及罰款約一百九十五萬港元。控方透露受騙夫婦對事件感驚訝,但他們不會被褫奪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