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川達州市一青年因涉嫌教唆殺人被通緝,逃亡半個月後在北京一派出所自首,警員嫌將他遣返四川麻煩,叫他離開。青年其後到網吧上網,被警方逮捕。有律師直斥,警員放走自首殺人犯,是行政不作為,屬嚴重失職。
年僅十八歲的黃貴福,上月尾指使四名友人教訓一名與他有過節的男子,豈料下手太重,把對方斬死,他當晚逃離當地,被警方列為殺人通緝犯。
黃自知難逃法網,決定選在北京自首,前日到東城區東交民巷派出所投案。當值民警竟稱,案發在四川,在京投案,要把犯人遣回四川,比較麻煩,打發他離開。
黃其後準備買車票返鄉自首,臨行前乾脆用自己的身份證在網吧登記上網,留言與朋友道別,之後到餐廳吃飯時,被持通緝令趕至的警員拘捕。黃的父母質疑兒子究竟算是自首抑或被捕,擔心無法獲自首減刑,恐被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