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島湖苦業主游水返屋企

浙江旅遊景區千島湖鳳凰島度假村,早年以「售後包租」等宣傳廣告,吸引大批業主在島上買樓收租。但因經營不善,該島被法院在○五年拍賣給另一開發商。業主不服新開發商訂下苛刻租賃條約,想收回單位自住,卻遭開發商斷水斷電。最慘是唯一能登島的渡輪也拒載,有業主被迫游水回家。輿論狠批當局處理事件不妥,令業主權益受損。

「投資不到三十萬元,透過租賃十五年就可收回成本。」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報道,○一年,鳳凰島度假村以「售後包租」模式成功售出四百多個單位。讓業主買樓後再將單位租給開發商經營。開發商還跟業主簽下租賃合同,承諾每個單位每年給予二萬元租金作回報,並准許業主每年返島居住三十日。

後因開發商經營不善欠債,該項目○五年被所在地淳安縣人民法院拍賣,連同水電等公共設施一同賣給新開發商。新開發商接手後即以重新裝修為名,拒絕業主上島;隨後又開出新的租賃合約,將租金回報大降至八千元,業主免費返島度假時間只有十日。一百五十多名業主認為新合約不合理,欲收回房屋自住。但因法院將水電等設施亦拍賣給新開發商,業主回家後發現單位已被斷水斷電;屋內淪為老鼠窩,床上滿布老鼠屎。

屋內淪為老鼠窩

○七年八月,女業主陳文晶想回島上住所,但原本屬於公共設施的渡輪卻不讓她上船,猶幸鳳凰島與陸地相隔不遠,她遂游泳上島。陳說:「我是帶泳衣去的,還有個業主說他把救生圈也帶了。」未料上岸後,她因沒帶身份證,未能入屋。回程時,她體力不支,但見一艘公安船隻準備離開,遂央求對方載她,卻遭拒絕。

淳安縣國土資源局有關人員稱,他們早已發現度假村存在違規開發等諸多問題,曾建議法院先行處理這些問題再拍賣,但法院最終沒理會,導致現留下後遺症。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