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表示,自九九年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十二年內發現因官員失誤所造成經濟損失達七百二十一億元人民幣,七千六百人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劉家義指,過往約四十三萬多名官員被調查,包括一百五十名省部級黨政領導幹部和中央企業領導員。(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