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去年爆發的法官集體貪污案昨一審宣判,十二名涉嫌受賄的被告,被法院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監一至二十年刑期。其中,高院法官蔡光治判刑最重,獲刑廿年,罰款三百五十萬新台幣。高院法官陳榮和也被重判監禁十八年,罰款三百萬。 (綜合報道)